一、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最新防控有关要求,现就本次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1.考生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 还须出示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面试前28天内有国(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和途经史的、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途经史的,或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或行程有轨迹交叉的;
(2)面试前14天内有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和途经史的(名单见附件);
(3)尚在执行随访或医学观察管理的或与尚在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
(4)面试当天本人“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现场复测体温高于或等于37.3℃的。
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考生点击本页面“确认”按钮,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1年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等18家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